本报讯
贵州籍男子张某与妻子吵架时将妻子踢成了重伤,心灰意冷的妻子将其告上法庭。9月11日下午,永康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,妻子向法庭递交了一封求情信说:“他打我已不是第一次了。这次我希望通过法律来教育他,以后不要动不动就打老婆。但希望法院不要对他重判,家里两个不满10对的孩子离不开他。”当天,张某被永康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
今年5月22日上午,张某在永康市胡库上村老乡租住处与妻子发生争吵,竟猛地朝妻子的腹部踢了一脚,致使妻子的脾脏严重受损被迫摘除。张妻为此住院近半个月,花去一大笔医疗费。张妻住院后看到丈夫对她仍是一副冷漠态度,十分寒心。6月12日,她出院一个星期后毅然走进了派出所,就自己被打伤一事报了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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